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狂犬疫苗,并对相关违法行为立案调查。17日,记者从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海南已经全面停用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此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迅速责成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该企业《药品GMP证书》,责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责成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主动采取控制措施,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本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经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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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疾控中心表示,海南已经全面停用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省疾控中心指出,我省其他生产厂家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充足,能保障我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的正常开展。如已接种了该企业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有两种情况,一是尚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可使用另一品牌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继续按原程序完成全程接种;二是已经完成全程接种的,等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通知,目前不建议重新接种。商报全媒体椰网/海拔APP实习记者吴英艳来源: 国际旅游岛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