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部门、各单位可以通过
以下途径开展新冠疫苗接种预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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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机关、企事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单位名义汇总本单位接种人员登记信息表;
2. 到属地市县(区)卫健委或疾控部门提交疫苗接种申请(提交接种人员登记信息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 市县(区)卫健委根据申请单位的地址,按就近、方便、可及的原则,将信息推送相关接种门诊进行信息录入;
4. 接种门诊和申请单位做好对接,安排接种时间。
1. 机关、企事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单位名义汇总本单位接种人员登信息表,到就近新冠接种门诊,申请新冠疫苗接种(提交接种人员登记信息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 各接种门诊安排专职人员收集登记表,登记申请单位联系人和电话;
3. 接种门诊进行接种人员信息录入;
4. 接种门诊根据疫苗供应情况、安排申请单位进行疫苗接种。
1. 自由职业人员在2021年6月份以后到辖区(村)居委会或就近新冠接种门诊申请登记信息;
2. 辖区(村)居委会每周汇总接种人员信息报送至就近预防接种门诊进行信息录入;
3. 接种门诊安排时间进行接种(各门诊每周固定一个时间段进行自由职业人员个人的接种)。
海南省新冠疫苗接种单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