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洋浦加速打造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

  • 洋浦一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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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3/25 8:45:26
  • 来自: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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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10日消息(记者 梁振文)日前,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提出:全岛封关运作前,对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保税油;对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本地生产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这意味着内外贸同船运输船舶,加注保税油政策,正式在洋浦落地实施。

  新公布的内外贸同船加注保税油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来说属于洋浦独有,对吸引航运企业将集装箱经洋浦中转具有重要现实作用。

  当前,船舶燃油费占船舶运输成本的比例约一半以上,已成为船舶运输成本中最大的支出项。保税燃料油价格相当于国内普通燃料油价格的三分之一左右,加注保税燃料油,将大幅节省船舶经营总成本,极大地鼓励船公司在洋浦开设内贸航线来开展内外贸同船运输业务。

  该政策的实施,将吸引国内沿海各港口外贸集装箱在洋浦中转,推动洋浦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和保税油供应中心建设。

  据介绍,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是指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并向海关备案,同时承载内贸和外贸集装箱货物的船舶。

  本航次是指从装载外贸货物的始发港至洋浦以及从洋浦装载外贸货物至目的港的航次。其中,始发港为首个装载至洋浦中转的外贸货物的境内港;目的港为最终卸载自洋浦中转的外贸货物的境内港。

  下一步,洋浦航运产业项目办公室将做好政策宣贯,在前期测试基础上做好各环节流程相关工作,吸引更多航运企业围绕洋浦开通航线,提高洋浦集装箱中转及吞吐量,使政策真正落地见效。同时协同海关海事等部门落实好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全力确保按通知内容落实好此项洋浦独享的自贸港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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